港灣新聞網/高雄苓雅四機車追撞 警方調監視器查獲肇逃騎士
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
港灣新聞網 / 高雄報導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日前發生一起機車連環追撞交通事故,肇事後竟有騎士駛離現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 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處理,並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迅速鎖定肇事逃逸騎士身分,依法開罰並移送偵辦。
苓雅分局表示,本案發生於民國115年1月30日18時19分,警方接獲通報指五福一路與光華一路口發生交通事故,需要警方到場協助。員警趕抵現場後了解,事故涉及4名機車騎士,分別為王姓女子(24歲)、曾姓女子(31歲)、陳姓男子(39歲)及林姓男子(36歲),4人當時皆沿五福一路由西向東行駛。
警方初步調查,4輛機車行經五福一路與光華一路口時,陸續發生追撞事故,造成王女、曾女及陳男身體多處擦挫傷,所幸傷勢均無大礙,意識清楚,當下無需送醫,後續自行就醫處理。經警方酒測確認,本案事故中無人涉及酒後駕車情形。
惟警方發現,林姓男子在事故發生後,未依規定停留現場處理,反而逕自騎車離去,涉有肇事逃逸情形。苓雅分局隨即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循線比對車輛動向,迅速鎖定林男身分,並通知其到案說明。
經警詢後,警方指出,林男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3項規定,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依法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另其駛離事故現場行為,亦涉犯《刑法》第185條之4公共危險罪中之肇事逃逸罪嫌,警方已依法函送地檢署偵辦。
苓雅分局強調,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人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並通報警方處理,若有人員受傷,更應第一時間通知救護單位到場救治,切勿心存僥倖離去,以免觸法並加重法律責任。
警方也呼籲,駕駛人行車務必遵守交通號誌與相關法規,保持安全車距,避免追撞事故發生;一旦發生車禍,正確處置不僅保障自身權益,也能維護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與安全。苓雅分局將持續加強交通事故查處與宣導作為,確保市民行車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