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30

港灣新聞網 / 酒毒駕自撞分隔島 左營警現場查獲依托咪酯

港灣新聞網 / 酒毒駕自撞分隔島 左營警現場查獲依托咪酯

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

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指出,所屬左營派出所於114年12月26日14時許接獲通報,指左營區翠華路與菜公一路口發生交通事故,一輛白色自小客車自撞分隔島,警方立即派遣警力到場處理。

自撞事故無人傷亡 駕駛酒測超標

警方到場後確認,事故現場未造成人員受傷,惟駕駛李姓男子(28歲)身上明顯散發酒氣。經依法實施酒精濃度檢測,結果顯示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涉嫌酒後駕車。

搜出毒品菸彈 唾液快篩呈陽性

警方依法逮捕李男並實施附帶搜索,於其外套內查獲菸彈1顆(重5.85公克)。經初步檢驗,呈現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陽性反應;另經施作唾液毒品快篩,結果亦同,涉嫌毒品駕駛。

酒毒駕雙重違法 移送橋頭地檢署

全案警方依現行犯逮捕李嫌,並以涉嫌違反公共危險罪(酒駕、毒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後續將由檢方釐清相關刑責。

警方重申零容忍 酒毒駕刑責重大

警方嚴正呼籲,酒後或施用毒品後駕車均屬重大危險行為,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依刑法公共危險罪規定,如酒毒駕肇事致人重傷,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於死,則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如有酒駕、毒駕、拒測或於檢測前施用酒精、毒品等情形,將處新臺幣15,000元至120,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至2年,並對車主(駕駛人同為車主)吊扣汽、機車牌照2年。

警方強調,將持續加強取締酒駕與毒駕行為,籲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