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2

千件罰單欠費大戶 房產遭拍定 屏東分署寬嚴並濟50多萬全數徵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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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同仁辦案示意照片(圖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

千件罰單欠費大戶 房產遭拍定 屏東分署寬嚴並濟50多萬全數徵起

【記者蘇莉湘 / 屏東報導】 屏東縣一名女子因滯納高達上千件之交通違規罰鍰、ETC通行費及使用牌照稅,自民國109年11月起,陸續遭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等移送機關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下稱屏東分署)執行。義務人與丈夫共同從事石材加工業,名下擁有多輛汽車及不動產。然而,其車輛長期違規,累積案件量驚人,至清償日止已累積逾千件未結案件。屏東分署受理後即展開財產調查,發現義務人除名下有車輛及不動產外,尚有一筆滿期金約新台幣40萬元之保險契約可供執行。

面對分署之強力執行手段,義務人到場向執行人員表示,相關違規案件多係由其丈夫駕駛車輛所造成,並出示診斷證明書,表示自身目前正罹患癌症進行治療中,經濟與身心狀況皆承受巨大壓力。屏東分署秉持「公義與關懷」之核心價值,考量其病情及生活困境,為避免逕行拍賣其自住房屋或扣押保險金影響其基本生活及醫療權益,遂同意其請求,暫緩強制執行措施,改採分期繳納方式,希冀義務人能展現誠意逐步清償。

然義務人後續繳款狀況不佳,經分署人員深入追查及強力催繳下,義務人始透露其財務狀況已捉襟見肘,名下房屋亦因積欠民間債務遭屏東地方法院查封,義務人經自行計算後,認為房屋拍賣後之價金應足以清償多數債務,遂請求屏東分署將其滯欠之公法債權移送法院併案執行。屏東分署為確保國家債權,隨即檢具相關執行名義向屏東地方法院聲明參與分配。日前該不動產順利拍定,經法院製作分配表後,屏東分署獲分配近新台幣50萬元。針對尚餘之3萬餘元不足額部分,執行人員再次通知義務人到場,義務人亦知難以再推託,遂於日前親至分署將剩餘款項全數繳清,本案歷經數年波折,終告圓滿結案。

屏東分署呼籲,行政執行之目的在於實現國家債權,對於有繳納意願但暫時困難者,分署願給予寬限,但對於蓄意拖欠之義務人將強力執行,絕不寬貸;惟對於確實有經濟困難或遭逢變故之義務人,亦提供分期繳納等寬緩機制。並呼籲義務人切勿心存僥倖,應誠實履行承諾,以免名下財產遭強制執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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