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埔警拾獲金錢 循線主動歸還遺失婦人
【記者黃星瑜/鹽埔報導】 里港警分局鹽埔分駐所所長陳進儒、警員陳世杰日前執行巡邏勤務,途經鹽埔鄉振興村光明路段,發現路上有掉落之金錢及電費繳納通知單,為避免遭人撿走占據,便將金錢及電費通知單撿起清點,計有新臺幣3,200元整。
警方研判失主會返回原路找尋,故在原地等候,果不其然,1位年約30多歲郭姓婦人(住鹽埔鄉振興村)騎乘機車急駛而來,神情極度緊張地向警方表示,不久前在路上遺失欲繳納電費之新臺幣3,200元及帳單,遍尋不著,請求警方協尋,警方仔細聆聽完郭姓婦人陳述後,隨即出示甫經拾獲之新臺幣3,200元、電費繳納通知單,並進一步查驗相關身分證件、清點無誤後,全數歸還失主保管。
郭姓婦人向警方表示,因急於出門繳納電費,故直接將紙鈔現金、帳單放入夾克口袋內,不料因騎車顛簸,致滑落遺失,想不到警方已先一步尋獲,對於警方熱心為民服務,深表感激之意。
里港分局分局長楊龍祥表示,員警勤務中主動為民服務,解決民眾問題,對於提升警察形象有莫大助益,無形之中全體社會就多充滿了一份溫暖與關懷,另亦在此呼籲,民眾應做好錢財保管措施,以免遺失遭有心人士拾得占為己有,造成不必要之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