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新聞網/ 高雄市區監理所寄出114年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補繳通知 逾期恐罰3000元
圖/高雄市區監理所
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
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114 年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尚未繳納的車主,補繳通知書已全面寄發,繳納期限至 10 月 31 日。若逾期未繳,不僅依法可處 新臺幣 300 元以上至 3,000 元以下罰鍰,所欠費額後續還將移送行政執行,請車主務必留意,避免受罰。
監理所指出,民眾收到補繳通知後,可憑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或四大超商繳納,也可透過線上方式繳費,包括 監理服務網(www.mvdis.gov.tw)
與 監理服務APP,即時查詢與繳費,操作簡便快速。
此外,為提供多元便利管道,車主還能使用 行動支付平台 繳費,例如 iPASS Money、一卡通MONEY、元大銀行、街口支付、蝦皮購物及全支付 等APP,隨時隨地完成繳費,不必出門即可完成。
高雄市區監理所 呼籲,請車主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繳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也共同維護交通制度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