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了 可使用多元管道繳稅
▼使用牌照稅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圖/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記者蔡保泰/屏東報導】 114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繳款書已於3月24日全面寄出,請民眾於收到繳款書後儘速繳納。
有關稅款繳納方式,民眾可選擇臨櫃至金融機構(不含郵局)以現金繳納或至該局總局及三分局、屏東監理站稅務櫃臺刷信用卡繳納,稅額3萬元以下者可至4大超商繳納;或使用電子支付機構註冊開立電子支付帳戶(一卡通Money、歐付寶、icash Pay),透過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繳納;或是手機下載一卡通Money、嗶嗶繳、悠遊付、橘子支付、街口支付及全支付等APP,掃描繳款書上三段式條碼繳納。
車主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於繳納期間內以電話、線上申辦或至該局總局及三分局、屏東監理站稅務櫃臺申請補發,另每筆稅額3萬元以下,可於線上查繳稅開放期間(3月27日起至5月3日止)透過超商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超商繳納。或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稅款。如對上揭資訊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服務電話或08-7338086轉711,將有專人為您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