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被形容「花蓮王聘記者」 多家媒體記者辭職
【屏東時報/花蓮綜合報導】 前花蓮縣長傅崐萁任內花546萬元,共開出25個採購案,用公帑找記者蒐集輿情,被形容是「花蓮王聘記者」。事件爆發後,多家媒體記者已去職,包括聯合報、東森、台視、客家電視台,民視則祭停職處分。
傅崐萁在任時,花蓮縣政府以「縣政宣導平面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為名,釋出25個標案,金額從新台幣14萬元到28萬餘元不等,幾乎全由花蓮在地記者得標,記者只需2個月繳6篇「施政文章」、照片30張,及3份「成果報告」、影音即可。
取得標案的媒體記者來自東森、台視、中視、三立、年代、民視、中天、TVBS、客家電視台、原視、更生日報與聯合報等。
聯合報、東森新聞、客家電視台皆回應涉入此案的記者已自請辭職;民視、原住民電視台則將花蓮駐地記者處以停職;TVBS則指出,TVBS記者李汪勝知悉後,覺得不適宜參與投標,予以婉謝,至於名單上的曾萬昌,為獨立製作公司的個體戶,非李汪勝的代理人;至於年代、三立與中天新聞僅表示內部調查中,暫不多做回應。
台灣記者協會發出聲明指出,這起事件與記協在1996年通過「新聞倫理公約」有3處相違,包括新聞工作者應拒絕採訪對象的收買或威脅;新聞工作者不得利用職務牟取不當利益或脅迫他人;新聞工作者不得兼任與本職相衝突的職務或從事此類事業,並應該迴避和本身利益相關的編採任務。
記者協會呼籲,涉案媒體機構向社會說明案情,公布所雇用記者的專業操守標準,以及這些行為是否獲得機構默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