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3開羈押庭逆轉裁定羈押 柯文哲等4人還押台北看守所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二度抗告成功,北院2日晚間3度召開羈押庭,決定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是否繼續羈押,經過將近4小時的檢辯攻防,北院最終裁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皆裁定羈押禁見,3日凌晨還押台北看守所。
北院表示,被告4人均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所犯均為最輕本期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並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
北院指出,前次裁定命被告等人具保並接受科技設備監控,及諭知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但有事實足認被告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有相互勾串之高度可能性,並考量檢察官於抗告理由所提出羈押必要性事證,以及本案對於社會危害程度及國家刑罰權行使之公益考量,與被告人身自由相互權衡,認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而有羈押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