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設獸鋏獵捕野生動物 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
【記者高婕/高雄報導】 高雄市11月27日接獲民眾通報在田寮區一香蕉園內發現有人以捕獸鋏獵捕水鹿,經當地里長、古亭派出所的協助,發現一頭水鹿右前腳被捕獸鋏夾住無法脫困,故高雄市政府農業局立即會同高雄市壽山動物園前往救援,經多人努力,在傍晚終於將重約100公斤的成年公鹿送抵動物園接受照護,但因草食性動物極易受驚嚇,該水鹿於28日凌晨不幸因嚴重緊迫引發白肌病死亡。現在全案已移送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偵辦。
高雄市燕巢、田寮、內門這些泥岩惡地區域,近年來因社區民眾保育觀念抬頭,當地農民願意推行友善農業,加上人為干擾較少的惡地莿竹林的保護下,野生動物漸漸有復育的狀況,不料竟然引起不肖人士覬覦,違法獵捕野生動物。農業局再次呼籲民眾愛護野生動物,不要干擾野生動物,也絕對不要私自獵捕野生動物。本案例中,台灣水鹿是保育類野生動物,私自獵捕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處以6個月到5年的有期徒刑並科以新台幣20萬至100萬元的罰金,另外私設獸鋏獵捕也可以動物保護法處以新台幣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即使是一般類野生動物,私自獵捕也會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可處以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請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讓我們共同努力給野生動物一個可以安身立命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