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漁船「大進滿88號」違法捕撈 船長遭處罰後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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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陳斌華針對台灣漁船「大進滿88號」事件表示,7月2日,福建海警部門在泉州圍頭以東海域的禁漁區內,查扣一艘涉嫌於禁漁期內使用違規底拖網進行捕撈作業的台灣漁船。該漁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大陸海警依法展開執法行動。
陳斌華強調,這一執法行動有效維護了相關海域的漁業生產秩序、海洋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同時對違法違規行為起到了有力震懾作用。經有關部門依法作出處罰後,洪姓船長已於11月15日返回台灣。
圖/陳斌華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