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刑警大隊成功查緝假車牌販售網 11人落網 偽牌不再遁形
(圖片/高雄刑大提供)
港灣新聞網
因應「淨牌專案」展開的全國行動,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偵查隊日前成功破獲假車牌販售網絡,並於臺南市及高雄市多地查扣偽造車牌16面,總共11人遭到查緝,這些人涉嫌使用社群媒體廣告販售假車牌牟利,案情引發社會關注。
近期因假車牌案件增多,不法分子利用偽(變)造車牌逃避追查,衍生治安隱憂。高雄市刑事警察大隊科技偵查隊立即加強偵查,透過線上廣告溯源,並鎖定臺南市東區及高雄市梓官區、楠梓區等地,於10月成功查扣黃姓(32歲)、林姓(26歲)、謝姓(29歲)嫌疑人,共查扣偽造車牌16面及相關證物,現已依偽造特種文書、洗錢防制法等罪名將涉案11人送辦。
調查指出,黃姓嫌疑人等人透過臉書和抖音等社群媒體廣告販售假車牌,並利用境外工廠製造車牌,隨後再輸入國內販售。為掩人耳目,該集團還採用人頭帳戶進行收款,並透過支付寶和加密貨幣等管道轉移資金至境外,試圖躲避司法追查。警方表示,這樣的販賣手法給查緝帶來不小挑戰,但也展示出警方在打擊網絡犯罪和金融犯罪上的綜合能力。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表示,車牌屬於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的行車許可憑證,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私自製造或販售假車牌行為,均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有期徒刑;而使用假車牌上路,則涉及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並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最高可處3,600至1萬800元罰鍰。
警方呼籲,假車牌違法行為不僅危害交通秩序,也可能成為犯罪分子的掩護工具,造成治安隱憂,請民眾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表示,未來將持續追查相關販售及使用假車牌行為,嚴格執法,確保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