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車牌上路觸法 高市警方嚴查嚴辦!
港灣新聞網
高雄市區監理所苓雅監理站日前聯合警方展開偽造號牌車輛取締行動,成功查獲違規車輛,並移送司法偵辦。依據《刑法》第212條和第216條規定,偽造車牌屬偽造特種文書罪,並構成行使偽造文書罪,車主使用偽造號牌上路不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將面臨刑事責任。
高雄市區監理所苓雅監理站站長劉站長指出,車輛號牌屬監理機關所核發的具有公文書性質的專屬證件,任何未經核准偽造、變造之號牌一旦使用於道路行駛,將構成嚴重違法。針對近期監理站和警方的聯合行動,劉站長指出,隨著智慧通報機制的啟用,車主需更加注意車牌的合法性,勿心存僥倖。
本月24日,苓雅監理站執行註銷號牌車輛查緝時,查獲一輛使用偽造號牌的車輛,經現場查驗確認後,警方隨即進行扣押,並將嫌疑人依違法偽造、行使偽造號牌罪嫌移送偵辦。
劉站長提醒,若車輛因為違規等原因而遭監理機關註銷牌照,車主需等滿6個月,經檢驗合格方可重新申領。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6條的規定,車主應謹記車輛上路的合法性。苓雅監理站也表示,未來將繼續與警方及市府停管單位合作,加強查緝偽造號牌行為,捍衛公眾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