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

臧幼俠不滿國防部裁罰 委請律師聲明並揚言訴究相關人員

臧幼俠不滿國防部裁罰 委請律師聲明並揚言訴究相關人員

南部最大聲/ 鄭司文 報導

前國民黨黃復興黨部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8月赴香港參加充滿統戰意味的活動,起立聆聽中國國歌,涉違反新修訂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防部今(15日)表示,臧幼俠涉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關係條例)》,決議裁罰「停止領受5年之月退給與之75%,溯自行為日今年8月20日生效。並追繳註銷渠曾領取獎、勳(勛)章。臧幼俠下午透過律師事務所發出3點聲明駁斥,強調並無起立聆聽中國國歌之事實,而且有錄音、錄影可資為憑,不容混淆,而且將訴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絕不寬貸。

快新聞/被指赴港起立聽中國國歌遭懲處 臧幼俠3點聲明:違誤處分難苟同

臧幼俠透過律師聲明全文:

一、茲本人頃於中華民國(以下同)113年10月15日接獲國防部113年10月14日國人管理字第1130277527號函略以:「臺端臧幼俠君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之行為,本部處以五年停止領受月退休給與分之七十五,並追缴註銷附件所示獎章及其執照,⋯·······云云案。

二、查究諸前函指述本人違反兩岸人民條例乙節,要與事實不符。蓋本人已先後於113年9月25日及10月9日前往國防部所屬相關單位,乃至國防部親自到會說明,並提供文字書面說明,可供參處!尤以約談及陳述意見時已明確表示全般原委,毫無所指『起立聆聽中國國歌等行為』之事實,有錄音及錄影可資為憑,不容混淆!今國防部未能究明事實,在毫無具體事證,通至處分文內猶未附具相關事證,足供互核下所為前述處分,已然違誤,若此恣意侵害本人多年軍功勳獎、清正廉明及為國

為民榮辱與共之處分,難能苟同。

三、爱為確維個人權益,並示清白,當即委任律師依法提起救濟,並發表聲明如上,且訴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絕不寬貸。

聲明人 臧幼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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