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9

無號誌路口易肇事 屏警公布熱點並呼籲民眾遵守停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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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警公布熱點並呼籲民眾遵守停讓規則。(圖/屏縣府警察局)

無號誌路口易肇事 屏警公布熱點並呼籲民眾遵守停讓規則

【記者帶英薇/屏東報導】 無號誌路口常因駕駛未依規定停讓,造成嚴重傷亡事故。為防制無號誌路口交通事故,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除持續宣導民眾路口停讓觀念及嚴正執法外,也列出全縣十大易肇事無號誌路口,提醒民眾注意路口安全。

▲屏警公布熱點並呼籲民眾遵守停讓規則。(圖/屏縣府警察局)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統計顯示,今(113)年上半年,屏東縣的無號誌路口因駕駛未依規定停讓,造成多起事故,導致傷亡慘重。為此,警察局特別列出全縣十大易肇事無號誌路口,分別為屏東市信義路與協和路口、屏東市廣東路與太義巷口、屏東市勝利路與天津路口、屏東市民享路與公園東路口、九如鄉九如路二段237巷與光復街口、東港鎮中正路一段與明禮路口、潮州鎮介壽路與長春路口、內埔鄉南寧路與民善路口、枋寮鄉台1線與隆安路口、恆春鎮中正路與曉南路口及屏東市信義路與協和路口等。

▲屏警公布熱點並呼籲民眾遵守停讓規則。(圖/屏縣府警察局)

警察局強調,為避免事故發生,駕駛人應遵守停讓標誌與標線規定;在設有停讓標誌、標線的無號誌路口,駕駛應根據道路幹道與支道的區分,幹道車輛須減速慢行,支道車輛則須完全停車確認無來車後才能通過。若遇到「讓」標誌或標線,支道車輛應減速或停車,讓幹道車輛優先通過。

▲屏警公布熱點並呼籲民眾遵守停讓規則。(圖/屏縣府警察局)

此外,在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的無號誌路口,駕駛人應依照以下原則:「少線道」須禮讓「多線道」車輛先行;同線道車輛應依「左讓右」、「轉彎讓直行」的規則行駛。

警察局局長戴台㨗呼籲駕駛人,行經無號誌路口時務必減速或停車,禮讓其他車輛和行人,避免交通事故發生。同時,看到停標誌或閃光紅燈時,駕駛人應立即停車,確認安全後再通過。警察局將持續加強執法,希望駕駛人建立正確的停讓觀念,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屏東縣警局前進大學校園 進行性影像防制宣導

▲屏警前進大學校園,進行性影像防制宣導。(圖/屏縣府警察局)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為防制兒少性影像犯罪發生,近期偕同內埔分局家防官等前進屏東科技大學宣導性影像、兒少性剝削防制等法令。宣導座談會中,以淺顯易懂的方式針對刑法性影像罪及兒少性剝削之定義、罰則、被害人自保措施等進行講解,並提供報案管道,會後提供問答方式與學生互動,透過講解讓學生快速了解相關法令及自我保護方法。

今年7月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除提高刑責和罰金外,亦增列「無故重製、持有、支付對價」等兒少剝削行為態樣,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刑法妨害性隱私及不實罪亦規定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性影像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攝錄性影像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受理性影像案件後將依規定通報、製作筆錄,並提供被害人安全提醒單、詢問被害人是否願意接受社政提供服務等,如被害人有需要,亦會協助被害人向「性影像處理中心」進行申訴下架。

▲屏警前進大學校園,進行性影像防制宣導。(圖/屏縣府警察局)

屏東縣警局統計,113年1月至9月間共受理216件性影像案件,經分析性影像雙方關係多為網友(約占7成),手法為網路視訊裸聊,通常合併恐嚇取財或詐欺等犯罪行為,青少年及兒童較容易在玩手遊或網路聊天時遭誘騙拍攝私密影片,也有部分案件類型為伴侶間(約占1成)偷拍或分手後以性影像威脅複合。

警察局長戴台㨗表示,警局將持續進行相關法令宣導,並提醒民眾謹記四不一要原則:「不」拍攝、「不」傳送、「不」散布、「不」持有、「要」截圖保留證據,如遇性私密影像被偷拍、散布時,應保持冷靜、立即截圖相關對話紀錄及網址,切勿刪除手機資料,並可撥打110報案專線,也可至就近派出所報案,警察機關會提供您相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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