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攻佔立院獲國賠 台灣警察何其卑微!
【記者范家豪/台北報導】 日前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作出判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應對闖入政院太陽花成員中的14人給予國賠,合計新台幣100多萬元,消息一傳出,實令基層警界譁然,更讓社會大眾憤怒不已!
警察執法權是法治社會的重要礎石,更是維護政府公權力的象徵。如此荒唐的判決,宛如閹割警察執法的正當性,更嚴重打擊警察的士氣,未來不管面對陳抗群眾或取締非法等事件,難道叫第一線的警察除了當人肉盾牌之外,都不得有任何驅離、碰觸或強制措施嗎?
因為一不小心,執法的警察可能反被暴力民眾提告、求償,且一旦國賠之訴成功,政府還要拿納稅人的血汗錢給有違法之嫌的陳抗者。試問:這個社會是非何在、公理何在!想不到,台灣的法官竟然黑白顛倒、清濁不分,做出如此政治性的判決,讓台灣司法的公信力在世人眼前再一次的墮落、沉淪!更讓台灣善良守法的人民深感黃鐘毀棄,瓦釜雷鳴的悲憤、無奈與痛苦!
台灣的警察真是卑微!記否,民進黨上台時即宣布太陽花入侵立院是「政治事件」,閣揆林全上任簽署的第一份公文,就是對學生撤告,而依法執勤的警察在法庭上竟被滋事者誣指為「殺人未遂、血腥鎮壓的國家暴力」,可憐的警察得不到政府的奧援。因為在「政治正確」的氛圍下,辛苦執勤的員警反成為執政黨討好學運分子的祭品!更痛心的是,對於判決結果,內政部長再度發揮伶牙俐齒的本事,宣稱沒有不挺警察,但強調「比例原則」很重要。言下之意,這些被判國賠的警察就是未符合執法的「比例原則」,不是嗎?
然而對照7月徐謂「上任以來就支持警察嚴正執法,如有對警察暴力脅迫與言語攻擊情事,絕對支持應立即依法逮捕,不容挑戰公權力」的說法,若不是「兩套標準」,就是睜眼說瞎話!執政者何時真心力挺過警察?或許只有面對不同政治立場的陳抗時,政府才會希望警察硬起來、強力執法吧?但是對於助某黨奪權有功的太陽花,警察只有任人宰割與踐踏!
對此已強烈主張台北市警察局必須上訴到底,不僅捍衛警察執法的正當性,更要力挽台灣已漸崩壞的法治與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