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籲宗教團體智慧放生,守護生態平衡
港灣新聞網
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於113年9月28日發布呼籲,針對宗教團體的放生活動提出明確建議,強調正確放生的重要性,以避免對生態環境造成損害。內政部表示,政府尊重宗教信仰文化,並鼓勵宗教團體採取更具智慧的方式進行放生,如以收容領養代替購買動物,或針對傷病動物進行救治後再行野放,藉此珍愛生態並維護環境的永續發展。
放生活動本應承載宗教的慈悲與愛心,許多宗教團體藉此實踐信仰教義。然而,內政部提醒,當購買非棲地的人工飼養動物,並未經合法申請即隨意放生,這樣的行為不僅容易導致動物無法適應自然環境而大量死亡,甚至可能破壞自然生態平衡,或引發商業化與反覆捕捉等問題。此外,放生活動若未妥善規劃,還會對民眾的安全構成潛在威脅。
隨著社會對生態保育的重視逐漸升高,內政部指出,外來物種對生態環境的衝擊已引起廣泛關注。各宗教團體和民眾應依照動物保護與環境法規執行放生活動,並在尊重信仰傳統的同時,逐步轉變觀念,以護生代替傳統放生。
最後,內政部再次強調,宗教團體應在舉辦放生活動時與農政保育機關合作,學習正確的生態保育觀念,避免以商業化的方式進行放生。內政部呼籲各團體採用符合法令規範的方式,展現對自然萬物的慈愛,並共同保護台灣豐富的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