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4

金管會預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子法草案 加強金融防詐機制

金管會預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子法草案 加強金融防詐機制

港灣新聞網

為防制詐欺犯罪並保障人民權益,行政院於113年制定了《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簡稱打詐專法),旨在防止金融、電信及網路被不當利用於詐欺活動。該法於113年7月12日通過立法院審議,並於7月31日由總統正式公布。打詐專法中特別針對金融防詐措施,涵蓋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VASP)的規範。

金管會指出,針對打詐專法第8條至第11條的金融防詐措施,已與銀行、信用合作社、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等業者共同研商,並預告將於113年12月30日前正式發布相關子法,進一步細化執行細則,重點如下:

一、第8條子法:異常帳戶認定基準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八條第三項異常帳戶帳號認定基準及照會作業應遵行事項辦法草案」主要內容包括:制定異常帳戶的認定標準、加強開戶人身分確認與持續審查的措施,並規範同業間照會的相關作業程序。

二、第9條子法:資料保存與通報機制

根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九條第三項資料交易紀錄保存及通報與異常帳戶控管作業應遵行事項辦法草案」,金融機構須妥善保存異常帳戶資料,並通報司法警察機關,後續亦應規劃異常帳戶的管控及解管措施。

三、第10條子法:金警聯防機制與圈存作業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十條第三項通報機制及款項或虛擬資產圈存作業應遵行事項辦法草案」的重點在於建立聯防通報機制,當遭遇詐騙情事時,金融機構或VASP應迅速圈存該帳戶內的資金或虛擬資產,並制定相關解除程序。

四、第11條子法:剩餘款項返還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帳戶或帳號內剩餘款項或虛擬資產發還應遵行事項辦法草案」將規範如何由司法警察機關通知金融機構返還剩餘款項或虛擬資產,並詳細規定返還條件、所需文件及作業流程。

金管會強調,這些子法草案已參考金融業者的意見,並將進行進一步修正,以確保能有效預防詐欺犯罪,保護民眾財產安全。草案總說明與逐條說明已發布於金管會官網,並鼓勵各界於預告期間提出意見。此外,金管會提醒民眾,投資時應選擇合法的金融機構,並謹慎查證相關訊息,以防受騙。

此次子法預告後,金管會將持續與法務部、內政部及相關執法機關合作,並於年底前正式發布授權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