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警局20日配合國家防災日試放海嘯警報 不實施人車管制疏散避難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表示,9月20日上午10時整試放海嘯緊急警報,音符為鳴5秒、停5秒、再鳴5秒共15秒後,改以語音廣播2次。(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記者何勁陞/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配合辦理全國海嘯警報試放,將於20日10時至10時10分在本縣沿海、災害潛勢等25處海嘯警戒區警報臺試放海嘯警報,屆時請民眾正常作息,不必驚慌,本次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
本次海嘯警報試放情境設定為9月20日(星期五)9時21分,嘉義縣政府東方23.5公里處(嘉義縣竹崎鄉)發生芮氏規模7.3地震(東經120.52度、北 2 緯23.49度)最大震度7級,震源深度7.9公里之地震,主要影響臺灣西部,同(20)日9時50分,臺灣西南部海域發生芮氏規模 7.5地震,並可能引發海嘯,威脅臺灣西南部、東南部、東部、東北部及北部等沿海地區,中央氣象局本於權責於同(20)日10時以災防告警系統(PWS)對沿岸鄉鎮民眾發布海嘯警報預警簡訊:「【113年國家防災日演習】海嘯警報演練,民眾勿驚慌,如遇真實海嘯事件請立即前往高處避難【Tsunami Disaster Drill】中央氣象署02-2349 1181」。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表示,9月20日上午10時整試放海嘯緊急警報,音符為鳴5秒、停5秒、再鳴5秒共15秒後,改以語音廣播2次,語音廣播詞為「海嘯警報試放,海嘯警報試放,請所有民眾正常作息,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10時10分試放解除警報一長音9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