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2

屏東縣今年度1-8月交通事故 件數以及無號誌易肇事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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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將持續加強執法,希望駕駛人建立正確的停讓觀念。(圖/資料示意照片)

屏東縣今年度1-8月交通事故 件數以及無號誌易肇事路口

【記者何勁陞/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近日發布屏東縣今年度1-8月交通事故件數以及無號誌易肇事路口(含十大)件數及死傷人數:
(一)經統計,1-8月屏東縣總計發生事故19249件,其中A1類交通事故發生98件、A2類發生10849件。
(二)而無號誌路口總計2565件,其中A1類交通事故18件、A2類2501件,共造成18人因而死亡,3580人受傷。
(三)十大無號誌易肇事路口及其事故發生件數分別為:
1、屏東市協和路與信義路口:10件
2、屏東市勝利路口與天津路口:10件
3、枋寮鄉台1線與隆安路口:9件
4、屏東市民享路與公員東路口:7件
5、內埔鄉南寧路與民善路口:4件
6、屏東市廣東路與太義巷口:3件
7、恆春鎮中正路與曉南路口:3件
8、九如鄉九如路二段237巷與光復街口:2件
9、潮州鎮介壽路與長春路口:2件
10、東港鎮中正路一段與明禮路口:2件

警察局呼籲,駕駛人應遵守停讓標誌與標線規定;在設有停讓標誌、標線的無號誌路口,駕駛應根據道路幹道與支道的區分,幹道車輛須減速慢行,支道車輛則須完全停車確認無來車後才能通過。若遇到「讓」標誌或標線,支道車輛應減速或停車,讓幹道車輛優先通過。此外,在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的無號誌路口,駕駛人應依照以下原則:「少線道」須禮讓「多線道」車輛先行;同線道車輛應依「左讓右」、「轉彎讓直行」的規則行駛。行經無號誌路口時務必減速或停車,禮讓其他車輛和行人,避免交通事故發生。同時,看到停標誌或閃光紅燈時,駕駛人應立即停車,確認安全後再通過。警察局將持續加強執法,希望駕駛人建立正確的停讓觀念,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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