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0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土地拍賣後原所有權人仍可申請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土地拍賣後原所有權人仍可申請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港灣新聞網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近日接獲王先生來電詢問,表示其名下不動產遭法院拍賣,是否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算土地增值稅。對此,稅務局表示,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要件,原所有權人仍有機會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稅務局進一步解釋,土地遭拍賣後,稅捐機關會先按一般用地稅率核算土地增值稅,並函請執行法院代為扣繳,同時通知納稅義務人。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納稅人可於接獲通知後30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以減輕稅負。

針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條件,稅務局指出,申請的基準日為拍定日,若拍定日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該地辦妥戶籍,且該土地在拍定日前一年內未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的情況,納稅人可提交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如建築物使用執照、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物勘測成果圖)進行申請。每人一生僅限一次申請機會。

稅務局特別提醒,若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准後有應退稅款,該退稅款仍屬拍賣價金一部分,需交由執行法院依債權順序重新分配,不會直接退還給債務人。此外,若在收到通知後30日內未提出申請,則依法不得再申請。

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規定,請致電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或各分局,電話如下:

  • 竹北總局:(03)5518141,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 竹東分局:(03)5969663,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