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監理所科技執法再升級 偽造車牌無所遁形
港灣新聞網
近期偽造車牌案件頻發,不僅引發社會治安隱憂,也讓許多車主陷入困境,需為遭偽造的車牌引發的違規問題疲於奔命地澄清與自證,這對車主權益造成了嚴重影響。同時,偽造車牌問題也對道路交通管理和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脅,甚至耽誤警調單位的查案進度。為了有效應對這一問題,高雄市區監理所進一步升級了自行研發的註銷號牌通報系統,將多種牌照狀態數據匯入系統,進行自動比對與智慧通報,以期有效打擊偽造車牌氾濫的現象。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該系統匯入了多類型的牌照數據,包括歷史車牌(如報廢、失竊、吊註銷已換牌的車輛)、未來車牌(尚未核發出的號牌)、執行中車牌(如吊扣、吊註銷或停駛中的車輛)、曾於裁決中心申訴遭冒用的號牌以及由高公局提供的灰名單(即同一時間內在不同地點出現的相同號牌車輛)。系統通過自動比對,迅速鎖定偽造車牌的可疑車輛,有效提高了查緝效率。
在8月19日下午,系統通報了一輛車籍狀態已被註銷、號牌已遭查扣的車輛仍停放在路邊。經調查發現,該車輛累計有361筆違規未結,積欠罰款達20餘萬元,且號牌早在今年5月已被警方查扣,初步研判該車輛使用的是偽造號牌。隨後,監理所聯合警方迅速前往現場查扣該車輛,並由警方進行刑事偵查,移送地檢署處理。
高雄市區監理所強調,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使用偽造、變造或冒領的車牌,將面臨3,600元至10,800元的罰款。除此之外,車輛牌照屬於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並懸掛於車輛行駛,依刑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監理所指出,近年來偽造車牌的數量不斷增加,然而,車牌的型式、顏色及編號均由交通部統一制定,號牌作為行車的許可憑證,必須由汽車所有人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網路購買的車牌均屬無效憑證。監理所提醒,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6條規定,若汽車牌照遭吊銷或註銷,需滿6個月並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方可重新申領牌照。未經合法檢驗合格前,切勿網購車牌上路。針對已註銷號牌卻仍使用的車輛,高市所將聯合交通局、停管單位及警方加強查緝,請車主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