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於路旁做猥褻動作 前鎮警循線查獲送辦
▼警方以車追人鎖定黃姓男子涉有重嫌查緝到案。(圖/前鎮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前鎮分局於8月15日10時許,獲悉民眾稱在前鎮區新光路附近遇到一名陌生男子於路邊進行猥褻行為,經警方成立專案小組擴大調閱現場周邊監視器,發現8月14日凌晨1時左右,一名男子在新光路旁對路過之不特定單車騎士裸露下體後,騎機車至中山、新光路旁騎樓停放機車,隨後騎乘機車離去。
警方以車追人鎖定29歲黃姓男子涉有重嫌,於當(15)日15時許查緝黃嫌到案,據了解,黃男係臨時起意而為之,全案於警詢後依刑法第234條公然猥褻罪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前鎮分局長洪榮敏呼籲,依據刑法第234條規定「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提醒民眾切勿在公共場所作出違反善良風俗的行為,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