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公有停車場車聚 警到場柔性勸導疏導離去
▼警方增派警力於場內柔性勸導並協助號控,以引導場內車聚車輛迅速離去。(圖/前鎮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前鎮報導】 前鎮分局8月3日21時2分接獲報案稱,前鎮區新光停車場有車聚妨害安寧,經轄區前鎮所線上巡邏警網前往查處,發現約有百餘輛汽機車與民眾於該停車場內參加車聚活動。
由於警方事前並無接獲相關申請或通報,據了解是網紅號召之自願性車聚活動。現場狀況平和、未發現車輛使用高音喇叭及危險駕駛、競駛情事,經蒐證盤查後勸導離場。警方為積極防制事故發生,力求審慎,並增派警力於場內柔性勸導並協助號控,以引導場內車聚車輛迅速離去,並於23時許車聚人潮全數散去。
另警方執勤時,現場一名男子領有普通駕照卻駕駛大型重機且未戴安全帽,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第2項、第31條第6項舉發,分別處新臺幣6000元及5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