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因應凱米颱風 提供多項災後協助措施
港灣新聞網
因應凱米颱風造成的嚴重損害,財政部關務署已啟動多項協助措施,幫助受災商民減輕負擔。關務署表示,將秉持從寬、從速的原則,為受災商民提供減免關稅、救難物資免稅進口與快速通關以及受損保稅物品除帳等協助措施。
關務署針對商民較為關切的規定及措施補充說明如下:
進口貨物受損免稅:進口貨物在起卸後驗放前,因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原因而損失或損壞無價值者,依關稅法第50條規定可免徵關稅。
救難物資免稅通關:政府機關為緊急救難自行進口或受贈的器材及物品,依關稅法第49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可免徵關稅。如未能及時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稅文件,依關稅法第18條規定,可向海關辦理押款進口。
救濟物資先行通關後補文件:進口供災區救災與重建所需的民生物資、醫療藥品及器材、工程機械與設備等,依救濟物資進口免稅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可向進口地海關具結係供救災及重建之用,准予先行免稅進口。申請人需於貨物放行之翌日起2個月內補辦申請程序。
受損保稅物品除帳:保稅工廠、倉庫、物流中心、免稅商店、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科學園區、科技產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及自由貿易港區業者,保稅貨物因災害受損,得依各法規申請核實除帳。
原料沖退稅期限可展延:因天災事變無法如期辦理原料沖退稅者,可依關稅法第63條第4項規定申請延期,最長1年。
快速通關單一窗口:各關機動成立救災物資快速通關單一窗口,以利救災物資快速通關。
財政部關務署強調,商民如對上述協助措施有疑問,可就近洽詢當地海關,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005-055,或下列各關緊急救難及救濟物資進口快速通關單一窗口電話向海關諮詢:
(一)關務署臺北關 (03)3834265分機226
(二)關務署基隆關 (02)24202951分機2102
(三)關務署臺中關 (04)26565101分機240
(四)關務署高雄關 (07)5628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