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轄管河川保力溪水系 規劃檢討暨治理計畫
【記者戴英薇/屏東報導】 保力溪為屏東縣政府所轄管之縣管河川,主流權責長度5.234公里,前臺灣省水利局於民國83年完成「保力溪治理規劃報告」,續於民國86年公告「保力溪治理基本計畫」;經濟部水利署於民國98年完成「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縣管河川保力溪水系規劃」,上述各報告係已針對保力溪進行相關規劃,但考量上述各報告規劃迄今已逾10年,為因應氣候變遷及當地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屏東縣政府開始於民國112年全面辦理保力溪主流治理規劃檢討並接續修正治理計畫,使治理計畫更能符合河川現況治理與管理需求。
縣府水利處表示,保力溪主流治理率已達9成左右,治理範圍大致已完成河防建造物,現況僅少部份河段未達防洪保護標準,其餘均可達25年重現期距防洪保護標準以上。其中臨海橋下游右岸為陸蟹重要棲地,該河段98年雖已規劃待建堤防,然於民國107年推動時當地民眾及各單位代表多持反對意見。除該處為生態熱點外,亦對於保力溪與新街排水採取一河兩治之治理方式有所疑慮。
故屏東縣政府於本次治理規劃檢討辦理期間,於113年5月7日於車城鄉公所及恆春鎮公所辦理地方說明會與議與在地人士及關心環境團體討論,針對本河段之治理,改以加高新街排水右岸既有防洪牆放寬河道外,並配合防洪牆位置設置新街大排出口自動閘門避免外水沿回壅。而為避免影響現況陸蟹棲息熱點環境之完整性,本次規劃工程配置配合堤後公有地及未登錄地予以放寬並採緩坡化型式規劃。
屏東縣政府說明,本計畫已考慮可能面臨之防災、治水、生態等課題,並依據推算之水文量擬定改善方案,定出計畫河寬與計畫堤頂高等數據作為後續治理計畫修正依據,而未來工程設計實施階段,亦會進行生態檢核並納入民眾共同參與,使工程施作與生態保育能平衡兼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