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1

強制險不可中斷!

強制險不可中斷!

港灣新聞網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6條規定,汽、機車所有人應投保該保險,並應維持保險有效性之義務。如果強制險中斷,不會因此收到罰單,但遇到下列情況,監理單位會查驗是否有投保強制險,查到汽(機)車所有人未投保」或是過期未續保」時,就會寄罰單處分:

情況

強制險過期或未投保強制險

罰鍰金額

1

(1)公路監理機關執行路邊稽查

(2)警察機關執行交通勤務

(3)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併同舉發

汽車(自用小客車、其他)

3,000元~15,000元

機車

1,500元~3,000元

微型電動二輪車

750元~1,500元

2

未投保肇事

汽車(自用小客車、其他)、

機車、

微型電動二輪車

9,000〜32,000

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一定要注意保險有效期間,強制險到期日前1 個月就可以續保,以避免保險中斷,如不知保險何時到期,可上網查詢強制汽車責任電子式保險證(https://ecard.cali.org.tw/PPCP_QRY/),即時投保省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