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8

新埤鄉長停職 縣府派員代理

【記者游世明/屏東報導】  新埤鄉長潘和源全因案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裁定羈押,本府依地方制度法82條第2項規定指派吳志江先生代理鄉長,交接典禮於113年4月30日假新埤鄉公所辦理,由屏縣府民政處主持、監誓及主計處監交,期許在吳志江代理鄉長帶領下,維持鄉務運作。

無黨籍新埤鄉長潘和源因涉嫌圖利,日前遭檢方聲押獲得法院裁定交保後,因潘和源就任鄉長後,欲聘潘日文為機要秘書,但潘日文不符合機要人員進用規定,僅得以臨時人員聘用,再進用陳男為機要薦任課員,實際上則由潘日文領取差額薪資,因此涉嫌貪污罪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