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官夫妻未利益迴避 蘇清泉:感到非常失望與震驚
記者陳立驌/屏東報導
網路媒體日前揭露,民進黨屏東縣長當選人周春米,與審理選舉官司的審判長陳怡先的丈夫黃偉倫律師是僱用、合夥關係,周春米當選縣長後,屏東縣府還持續發案給黃偉倫律師承接,同時間,黃偉倫的妻子、屏東地院法官陳怡先,擔任蘇清泉提告選舉官司的審判長,持續審理2022年屏東縣長選舉官司案。提訴當事人國民黨立委蘇清泉4月30日對此表示不滿與震驚,「原來法院是可以這樣搞的,難怪審判長處處刁難。」
蘇清泉說,從本案第一次開庭,他就覺得「氣氛很不對」,不只開庭時法官非常不友善,他所委託的三位律師還都被地院找去罵,蘇清泉陣營當時都一頭霧水,不知法院不滿的原由從何而來。「屏東地方法院開庭,我每一次都親自全程參與,」蘇清泉說,現在回想起來才知道,原來法院是可以這樣幹的、這樣搞的,令他不滿、震驚且遺憾。
他表示,訴訟進行到要求驗票,屏東縣一共711個投開票所,經查有140多個有問題,要求全面驗票均被法院駁回,最後只有12個投開票所准許驗票;另,這140多個投開票所的上傳LOG檔案,有多次來回修改的問題,提告方要求向中選會調取LOG檔案查閱,也被法院拒絕。
蘇清泉說,他當選不分區立委後在內政委員會質詢,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也承認確有弊端,但中選會就是什麼都不做,法院也不讓調閱資料、傳證人,官司就這樣一路受挫,「原來這裡面有這麼嚴重的內幕。」
不過蘇清泉也說,多數法院法官、書記官都十分優秀,令他相當尊敬,但就是有類似周春米與黃偉倫、陳怡先夫妻這樣利益輸送的案例,他呼籲司法院長、監察院長,應針對本案加以徹查,還給當事人清白,以期捍衛司法的貞操。
周春米則透過發言人鄞鳳蘭發表聲明,聲明指出黃偉倫13年前在周春米的律師事務所任職,於103年5月離職。而蘇清泉提起的選舉訴訟中自己是被告,屏東法院承審法官是黃偉倫的太太,尊重屏東地院職權與決定。並強調選舉選輸,就說公務人員作票;訴訟打輸,就說法官有問題,否定民意,抹黑選務人員和司法,毫無民主素養。
本案起因為2022年11月26日縣長選舉,屏東縣長部份蘇清泉得票20萬6460票,周春米得票21萬7537票,2人差距1萬1077票,而無效票有1萬3229票,高於2人差距。蘇主張,媒體曾報導屏東投票所誤發2張選票,選務過程多有疏失,如投票前未公開查驗票匭、唱票時未公開亮票複誦,部分投開票所多次計票錯誤等,認為周當選票數不實,有影響選舉之虞,因而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