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3

和警方躲貓貓 無照小情侶躲盤查,心虛藏於草叢

▼和警方躲貓貓 無照小情侶躲盤查,心虛藏於草叢。(圖/內埔警分局)

▼無照小情侶躲避盤查,心虛躲藏於草叢。(圖/內埔分局)

【記者黃婉柔/屏東報導】 內埔分局新北勢所員警於3月10日凌晨1時許巡邏時,見1部機車形跡可疑,於是一路尾隨,隨後短暫失去該部機車行蹤,巡邏至某餐廳前時發現該部機車停於停車場前,警方經熱心民眾指引,發現該對男女躲藏於餐廳對面草叢內,經盤查後為無照駕駛。

警方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21條1項1款規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警方再次呼籲,在道路上行駛如經依法盤查,請民眾依法配合,無駕照民眾不可駕駛車輛,避免發生危險,損已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