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8

男子深夜與友人相約釣魚 行經路檢點遭警查獲通緝歸案

▼王男為高雄地檢署發布之洗錢防制法通緝犯。(圖/仁武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大社報導】 高雄市大社區日前凌晨一名王姓男子與友人相約釣魚,途中行經仁武分局大社分駐所執行路檢路段,員警查詢車籍資料赫然發現車主王姓男子為洗錢防制法通緝犯,經核對身分駕駛即為車主王男,王男起初懷疑警方認錯人,經再三思考才想起可能是更改住家地址導致未收到開庭通知書,全案訊後依洗錢防制法通緝逮捕歸案。

3月16日凌晨1時許,仁武分局大社分駐所員警於大社區中山路段執行路檢勤務,王男(約52歲)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路檢點,經員警查詢身分資料發現駕駛王男竟是一名通緝犯,員警告知王男遭發布通緝時起初充滿疑惑,直呼自己遭通緝怎麼敢大剌剌經過路檢點,懷疑警方認錯人。

經員警核對國民影像及查證身分資料,告知王男確實為高雄地檢署於今(113)年2月發布之洗錢防制法通緝犯。王男才想起可能是先前更改住家地址,導致未收到開庭通知書才遭通緝。不料深夜與友人相約釣魚未成,反而遭警查獲通緝身分逮捕歸案。

仁武分局呼籲,民眾如有觸法遭起訴、判刑,或因司法案件收到法院或地檢署傳票,應依照地檢署或法院指定時間於期限內到案說明,避免聯繁不上而遭通緝,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