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罰不怕! 違規臨停遭警取締重罰
▼陳男渾身酒氣,警實施酒測後呼氣值超過法定標準值,依法扣車並製單舉發。(圖/岡山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梓官報導】 岡山分局梓官分駐所日前16時許執行巡邏勤務,在梓官區公館路上見一部自小客車違規臨停於車道上,經員警上前攔查,男子渾身酒氣,實施酒測後呼氣值超過法定標準值,依法扣車並製單舉發。
陳姓男子(58年次)於員警攔查時,起初向員警表示是當天中午飲用保力達藥酒,直到酒測值超標才坦承在開車返家前飲用中午未喝完的保力達藥酒,員警隨後也在陳男副駕駛座發現飲用完的空酒瓶,誇張行徑讓員警頻頻搖頭。
員警還查出陳男汽車駕照於111年酒駕後已遭吊扣,此次為十年內第二度酒駕,除依規定須吊銷駕照、移置保管車輛並吊扣汽車牌照二年以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規定,將處以同條第1項所定罰鍰最高額新臺幣12萬元罰鍰。
岡山警分局呼籲「酒駕零容忍」,警方將持續無限期強力取締酒駕!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避免肇事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