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炭發電設備、綠能回收農業廢棄物 屏東綠能成功、空污不良率減少
▲環保局長魯臺營受訪。(攝影/記者范家豪)
【記者范家豪/枋寮報導】 屏東是農業大縣,耕地面積廣達70,671公頃,也產生大量農業廢棄物,其中約2萬公噸未能妥善處理,許多農民以節省處理費及便利為由,露天燃燒農業廢棄物,經統計露天燃燒約占全縣空氣污染源總懸浮微粒(PM2.5)的20%;為改善空氣品質,屏東縣政府環保局102年起即積極推動農業廢棄物妥善處理方案,今年度(107年)更在枋寮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廠設立「生物炭發電設備」,利用綠能回收農業廢棄物,如今全縣農業廢棄物妥善處理率已提升到82%,明顯降低空氣污染。
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環保局)為改善農業廢棄物露天燃燒的情況及維護空氣品質,除了稽巡查管制、出動無人機及利用GPS定位稽查農業廢棄物的露天燃燒、舉辦行為人宣導課程等管制作業外,102年起便積極推動農業廢棄物妥善處理方案,與農政單位全方位合作,成立農業廢棄物妥善處理輔導平台,由環保局局長擔任召集人、農業處副處長擔任副召集人,農業處、環保局、鄉鎮公所、農會所屬科室主管擔任小組成員,並邀請農糧署南區分署及高雄農業改良場協助,共同推動農業廢棄物妥善處理輔導,每年度召開兩次跨單位協商會議,歷年來不斷定訂目標推動、改善,農民配合意願及接受度越來越高。
目前環保局輔導農民方式包括:一、代工破碎:成立破碎代工班協助農民現地破碎,補助其機械維修費用每1公頃補助1,500元,以減少代工班向農民收取費用﹔二、集中破碎:設置6處集中破碎場,提供農民放置農業廢棄物,並派員定期處理﹔三、代清運處理:農民可向環保局申請代清運,由環局派員定時定點收運,初次申請者補助1車次2,500元。四、多元化處理:針對無法現地破碎的農業廢棄物,輔導其農業廢棄物運至焚化爐或枋寮巨大廢棄物破碎廠處理,另瓜果類使用的覆土膠布,則由環保局輔導資源回收商至現地協助農民回收再利用﹔五、環保農園:針對有意願配合妥善處理農業廢棄物的產銷班,藉由辦理認證輔導課程,使取得認證的農園除可獲得獎勵,也由農政單位協助推廣農產品,不僅增加農業廢棄物利用價值,更兼顧優良農園形象。
上述各項妥善方案已明顯收效,至107年底環保局已成立18處代工班,代工破碎面積也由92年的52.98公頃增加至107年1,107公頃,成長20倍以上,大幅減少露天燃燒情況,預計108年將擴大執行代工處理,達到1,355公頃處理面積的目標;至於農業廢棄物集中清運處理,97年開始執行時,僅集中處理10.16噸,至105年成長至68.26噸,107年擴大執行多元化處理,更達到3,000公噸處理量,成長44倍。此外,98年至107年度辦理環保農園認證制度,共輔導成立79個環保農園產銷班,管制面積從27.59公頃增加至334公頃,成長12倍,各產銷班的農業廢棄物皆以妥善方式處理,成為優良示範。
今年度(107年)最大亮點,是環保局於枋寮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廠設立「生質炭化發電設備」回收、處理農業廢棄物,該設備以氣化爐收集可燃氣體,幾乎達到完全燃燒,不但避免農業廢棄物露天焚燒所產生的空污問題,還能將所產製的木醋液、焦油及生物炭等農業副產品,應用在液肥或病蟲害的防治資材上,有效改良土壤及作物,更可貴的是該設備宛如微型電廠,可適度供應區域性電力,功能多元又環保。進一步計算,「生質炭化發電設備」每小時可發電100KW(相當於20~30個家庭用電量),年處理約1,095公噸廢棄物可產生80萬度電並轉換出約300噸生物炭,生物質經氣化炭化所帶來的售電及販售生物碳經濟效益,預估收益每年可達數百萬元,循環經濟效果驚人。
環保局長魯臺營表示,此座具商轉規模的氣化爐可24小時運轉,較太陽能、風力發電優勢,除可解決牛糞溢流污染、農業廢棄物露天焚燒問題,也帶來經濟效益(1.25公斤產生1度電及約0.3公斤生物炭;發電價格一度約4元;生物炭價格每公斤約5元)。
如果在縣內各鄉鎮設置,將可大幅幫農民解決廢棄物困擾;惟設備安裝還須克服土地容許問題,因此,環保局呼籲能源局、農委會等有關單位,儘快因應再生能源發展予以此項等同沼氣發電於農地容許使用之認定,讓氣化發電設備能在農業縣廣泛運用並發揮功效。
經過4年的積極努力,目前屏東農業廢棄物的妥善處理已經提升到85%,屏東縣空氣品質指標不良率也呈現改善趨勢,改善率約25%,107年(1至11月)屏縣空品不良(AQI大於100)率為21.7%為歷年最佳,事件日217站日,較106年同期(1月至11月),共大幅減少72站日不良日數,顯見空氣污染情形已經有效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