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4

加熱菸電子菸禁帶入境 民眾勿以身法夾藏

加熱菸電子菸禁帶入境 民眾勿以身法夾藏

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法,不僅全面禁止類菸品的電子煙,也納管指定菸品的加熱菸,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才可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截至113年1月沒有任何廠商通過審查,因此目前加熱菸在臺灣仍然違法!縱使有些國家並未禁止加熱菸,一旦帶回國就成了違禁品,除了沒入、銷毀該菸品,更會面臨新臺幣五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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