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2

民眾於道路騎乘恐龍玩具車 涉交通違規 警籲遵守交通法規

▼民眾騎乘恐龍玩具車之行為。(圖/仁武警分局)

民眾於道路騎乘恐龍玩具車 涉交通違規 警籲遵守交通法規

【記者廖銘瑞/鳥松報導】 有關網路流傳民眾於鳥松區大昌路騎乘恐龍玩具車影片,經查警方未接獲相關報案。

惟影片中民眾騎乘恐龍玩具車之行為,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1條,「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非屬汽車、動力機械及個人行動器具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可處行為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提醒用路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