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起禁止散布選舉民調 高市選委會提醒大眾小心觸法
▼中央選委會圖式。(圖/高市選委會)
【記者林常雄/高雄報導】 1月13日是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高雄市選舉委員會指出,從3日開始一直到投票當日,選罷法禁止任何人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民調。此外,選前這10天都是總統副總統及立委選舉的競選活動期間,選委會也提醒各政黨、候選人和選民大眾要注意避免違反選罷法相關規定。
高市選委會表示,為了保障選舉的公平與公正,避免任何人在選舉最後階段透過民調來操縱民意及影響選民正常判斷,在選前這段期間,請勿用任何管道或方式提及以下民調資料,包括在LINE、臉書、IG、YouTube、PTT……等社群平台貼文或轉傳:
一、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的正式民調。
二、未載明前開資訊的非正式民調,或其他具有民意調查外觀的選舉資料,例如街訪調查等涉及民意的彙計及發布之行為。
三、政黨或候選人自行推估可呈現勝負態勢之選舉資料。
至於在競選活動期間,從事公開競選、助選活動的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10時,且在任何時段都應避免製造噪音,以免遭致民怨及觸法。此外,印發競選宣傳品應親自簽名,懸掛或豎立競選廣告物也應具名,且道路、橋梁、公園、機關(構)、學校或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均不得張貼宣傳品或懸掛豎立競選廣告物,懸掛或豎立競選廣告物,也應在地方政府公告地點為之。
選委會重申,為了便利政黨、候選人及一般民眾瞭解總統及公職兩選罷法相關規定,中選會網站已經設置了宣導專區(https://web.cec.gov.tw/amendment112),詳盡條列了兩選罷法的修正重點及注意事項,籲請大家善加利用,避免因不熟悉法令規定而誤蹈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