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小型農機補助計畫受理期限至10月31日止 敬請農友把握機會
【記者陳芝蓮/台南報導】 為加速農業耕作機械化,以提升農友農耕效率,降低人工需求及成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今年擴大補助農民購置小型農機,補助機種除農友普遍使用之中耕管理機、農地搬運車、動力噴霧機及割草機等16種機種外,另考量農友實際農耕需求,於「其他農機」項下增列肥料撒佈機、單人式剪茶機、刷蜂機等17種機種,共33種小型農機供農友選擇。受理申請期限至本(108)年10月31日止,符合資格且有需求農友可踴躍至鄉鎮區農會提出申請。
南區分署說明,凡具有機、產銷履歷與台灣優良農產品等驗證、參與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QR code)、友善環境耕作登錄、農業產銷班班員、農委會輔導青年農民、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及參與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有案等資格之農友,每位農友得申請農機補助1台,只要於本(108)年10月31日申請期限前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洽各地農會申辦,並於通過審查後一個月內完成新品農機購置及驗收後,於補助申領期間11月30日前檢附發票正本、農機使用證及匯款帳戶影本等文件向原受理農會申領補助款,就可以在33種機種補助上限額度內,依實際購買新機之售價獲得補助1/3。
南區分署表示本次小型農機補助申請資格放寬,農友反應熱烈,截至7月底,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及澎湖地區已有22,000餘位農友向農會完成申請。該分署再次呼籲,對於補助機種有需求的農友,請儘速洽所在地農會提出申請,敬請農友把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