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勞工局假日突檢大樓工地 督促營造作業主管應在場執行職務
▼勞工局由局長周登春領隊假日突檢大樓工地督促營造作業主管應在場執行職務。(圖/勞檢處)
【記者林常雄/高雄報導】 為督促大樓建築工地強化高風險作業安全,高市勞工局周登春局長於2日率隊針對列管工地實施勞檢,檢查重點包括預防墜落、倒塌崩塌、物體飛落、感電等安全措施是否依規定設置,並依施工作業內容,加強查核擋土支撐、模板支撐、露天開挖、施工架組配、鋼構組配等營造作業主管是否依規定在場執行職務。勞工局表示,今日勞檢3處工地共發現9項缺失、裁罰35萬元、3項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並勒令部分停工;其中一處工地正進行模板支撐與組立的作業,經查核作業主管有在場執行職務,周登春特別提醒作業主管,作業方式與安全防護應依進度預先規劃、確實做好人員管制,並可導入安全工法來減少作業風險。
勞工局指出,營造工程隨著工作進度的推進,現場作業環境時時在變化,若在未有充分的安全防護下,就使勞工進行作業,即存在很大的風險,依據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的規定,雇主對擋土支撐、模板支撐、露天開挖、施工架組配、鋼構組配等高風險作業,應指定營造作業主管在場指揮、確認並維持勞工作業安全。勞檢處將會嚴格要求該等作業主管應確實在場執行職務,以確保作業勞工安全,如有因違反規定或未在場執行職務導致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之情事,將依法移送地檢署究辦。
周登春局長強調,從事擋土支撐作業、模板支撐作業、露天開挖作業、施工架組配作業、鋼構組配作業、屋頂作業等高風險營造作業時,雇主必須依規定指派訓練合格之作業主管在場執行職務,決定安全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同時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並維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在未確認安全前,應管制勞工及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呼籲各營造工程工地,應確實辦理工地安全衛生管理,確實查核營造作業主管是否在場執行職務,按部就班妥善各項安全預防措施,切莫便宜行事、疏忽而造成遺憾。
勞檢處郭清吉處長指出,營造工程環境變動性大,處處充滿風險,為督促業者積極辦理安全衛生措施,勞檢處今年已實施營造工地勞檢3,276工地次,其中針對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的重大缺失,共計停工134件,罰鍰372件,罰鍰金額共計3,162萬元,勞檢結果顯示仍有部分工地疏於辦理安全衛生措施之情形,勞檢處將持續針對墜落、倒塌崩塌、物體飛落、感電等危害,與擋土支撐作業、模板支撐作業、露天開挖作業、施工架組配作業、鋼構組配作業、屋頂作業等高風險營造作業,督促業者設置安全設施、實施作業安全管理,對於營造廠未落實原事業單位安全查核與承攬管理責任,亦將從重處罰,決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