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4

酒駕新制上路 醉不上道依然沒在怕

【記者黃崇能/東港報導】 加重酒駕處罰新制7月上路,為宣示執法決心,警政署要求各警察機關加強取締酒駕專案,落實「區域聯防」機制。東港分局東濱派出所所長郭瑾樺,於日前在雙園大橋帶班執行路檢勤務時,發現一名男子騎乘重機車,在下橋時眼神不斷閃避警方,警方立刻示意其停下接受警方盤查,所長於接近時即聞到該男子身上散發濃濃酒味,警方依規定要對該男子進行酒測,惟該男子卻藉故推託,經警方提供礦泉水供其漱口,並告知如果一直不酒測,就是選擇拒測,男子仍不配合,警方依程序告知拒測法律效果後,依法開單告發並完成扣車動作,當警方依規定準備將該名男子與車輛帶回所時,該男略微酒醒並聽到罰單金額達新台幣18萬元時嚇了一大跳,突然表示要配合酒測,但警方告知已經來不及了。

▲108年7月1日起酒駕重罰上路。(圖/東港警分局)

酒駕新法上路後,罰鍰採汽、機車分流。機車酒駕仍維持原本新台幣1萬5000至9萬元罰鍰,但汽車酒駕罰鍰則提高為3萬元至12萬元;若5年內第2次酒駕,則處初次最高額度9萬元及12萬元,並採累進處罰,按前次加罰9萬元。此外,闖越酒測攔檢點、酒駕拒測罰鍰也提高至18萬元,且5年內第2次違反,同樣採累進處罰,逐次加罰18萬元。若汽、機車駕駛人酒駕,吊扣駕駛執照處罰也延長為1年至2年;附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吊扣增為2年至4年;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不得再考領且得沒入車輛。

▲拒測最高罰自9萬提高18萬。(圖/東港警分局)

值得注意的是同車乘客連坐處罰規定,汽、機車駕駛人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可罰18歲以上的同車乘客罰鍰6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但排除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關於騎乘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等慢車酒駕者也會受罰,罰鍰提高至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拒測則處2400元,請民眾勿存僥倖心理。

▲新增乘客連坐罰則。(圖/東港警分局)

東港警分局長劉清俊表示,本分局將持續針對易發生酒駕熱點或特定節日、連續假期等加強取締,持續妥適彈性規劃勤務,落實「區域聯防」機制,強化機動巡邏攔檢。同時,也就行徑異常有明顯酒駕徵兆的車輛加強攔檢稽查,提高執法強度及頻率,以有效防制事故發生。為防止酒駕交通事故發生,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酒駕罰鍰加重,係為維護用路人安全防止酒駕肇事,新修訂駕駛人酒駕連坐處罰同車乘客不分汽、機車都須處罰,呼籲機、汽車駕駛人勿有僥倖心態,認為自己遇到臨檢時會來得及繞小路避開,酒後不要開車或騎車,才是珍惜自己與他人的生命。民眾若發現家人朋友酒後要開車,請找人代駕或乘坐計程車,切勿以身試法。

▲新增慢車輛及酒精鎖措施。(圖/東港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