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跑監理所~車輛「繳銷、報廢」線上辦!
港灣新聞網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若您的機車或自用小型車已不打算再使用,可於「監理服務網」線上申辦「報廢」登記,並於10日內將車牌寄回監理所(站),就可完成報廢,免跑監理所喔!
高雄市區監理所說明,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0條第4項規定:「報廢之汽車,不得再行申請登記檢驗領照使用」,因此,當您的愛車一旦辦理報廢登記完成,將無法再重新領牌使用喔!若該車只是暫時不使用,日後還有領牌使用的可能性,建議可先辦理「繳銷或停駛」;確定車體已不堪使用、無重新領牌的可能,則是辦理「報廢」。
車輛於線上申辦報廢完成登記後,系統將會自動寄送報廢證明,供車主留存或申請廢車回收獎勵金用。至於完成報廢登記的車體,可另洽環保局回收專線0800-085-717,或至環保局「廢車回收一站通」網站,線上申請車體回收與請領回收獎勵金等行政作業。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不論是辦理繳銷還是報廢,無牌照的汽(機)車皆不可再行駛於道路,或停置在道路停車格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