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律師聯合會攜手台北律師公會辦論壇 推動永續報告書「律師守門人」重要價值
全球永續趨勢快速發展,全國律師聯合會攜手台北律師公會,上週在台大法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舉辦「企業永續發展的法律新視野-以永續報告書的法律風險為中心」論壇,吸引全國逾300位產官學界人士參與,並贊同法律人在永續報告書的重要價值與角色,呼籲現行法規將律師(所)納入永續報告書確信機構。
在全球永續ESG浪潮下,金管會2023年起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上市櫃公司編製永續報告書,更計畫於2025 年擴張到所有上市櫃公司,而永續報告書內容涵蓋ESG(環境、社會、公司治理)三大面項,每個面項都有法律風險,而目前法規僅以會計師為確信機構恐有不足,提議應納入律師(所)作為守門人角色。
全律會理事長尤美女(中)、北律理事長張志朋(右2)、環境部政務次長施文真(左1)、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左2)出席論壇,由全律會ESG委員會主委申心蓓(右1)及北律環境法委員會主委郭鴻儀擔任引言人。圖/全律會提供
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尤美女律師及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張志朋律師致詞時表示,「預防勝於治療」永續報告書的現況是後面出現問題再找律師,其實應該在前面,針對公司法律遵循、有否符合ESG的規定、是否違反勞動契約、人權保障、性別友善等,都是律師責無旁貸的事情。
環境部政務次長施文真則指出,期待法律界像環境部一樣,從末端的污染管制或訴訟參與,提前到前端的參與,培養法律人才協助企業做永續報告書或策略規劃。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也針對律師參與ESG,提出三個角度看法,包括從「專業角度」來看,永續報告書涉及法律遵循及風險等,需要法律專業,「監督角度」則是永續報告書可能出現漂綠弊端,律師方有能力監督,以及「客觀角度」律師在訴訟領域是長期客觀義務監督者。認為無論是永續報告書內部的編製,或是外部確信機構,律師都要有一定的角色。
本場論壇吸引線上線下逾300位產官學界參與。圖/全律會提供
本場論壇由全國律師聯合會ESG(企業永續經營)委員會主委申心蓓律師及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主委郭鴻儀律師擔任引言人,主委申心蓓表示,辦理論壇的初衷是希望企業推動永續轉型的過程中,在法律人的協助下,可以預防法律的風險、解決ESG政策面遇到的困難,並且在源頭就發現及解決問題,主委郭鴻儀則說,法律人可以扮演所有風險的控管,在永續報告書規範下,走在前端落實風險預防的機制。
會中也從ESG三大面向進行演說探討,包括「環境面向」由全國律師聯合會環境法委員會主任委員張譽尹律師主持,及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簡凱倫律師、世界台灣商會-企業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主委簡偉華博士主講。
「社會面向」由全國律師聯合會ESG(企業永續經營)委員會主委申心蓓律師主持,全國律師聯合會ESG(企業永續經營)委員會委員林子堯律師、中華獨立董事協會理事長駱秉寬博士主講。
「公司治理面向」則由全國律師聯合會公司治理及公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謝文欽律師主持,全國律師聯合會公司治理及公司法委員會委員張婉婷律師、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長劉中平資深副總經理、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蔡鐘慶博士進行分享探討。
本場論壇由全國律師聯合會ESG(企業永續經營)、環境法、公司治理及公司法三個委員會,以及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律師公益事務二個委員會共同主辦,中華獨立董事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協辦,未來也將持續推動相關議題研討會,同心協力促進企業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