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舉辦陽光法案講習 有效提升機關廉能意識
▼邀請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欒依萍擔任講座。(圖/南養工分局)
【記者范家豪/台南報導】 為落實陽光法案政策,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以下簡稱南養工分局)於今日上午辦理112年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暨利益衝突迴避法講習,特邀請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欒依萍擔任講座,針對本機關各單位辦理採購業務之主管人員及應財產申報義務人等進行專案宣導,授課內容提供新系統及財產申報填表應注意事項最完整的解說,讓申報人對於相關財產申報作業有更清楚地認識,可以有效提升財產申報作業之正確性。
因應法務部於112年6月30日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中部分規定,如國籍欄位、虛擬資產及保險申報項目,會中亦予以詳盡說明,避免申報人因不諳法規而受罰,達到防弊預警成效;專員特別提醒近年來「虛擬通貨」如乙太幣、比特幣引發熱潮,儘管當前依舊不屬於「貨幣」範疇,但它具備市場價值,因此可以算作財產範疇,且已於今年被納入應申報財產範圍,請申報人若持有虛擬通貨,應誠實申報,以免查獲時致遭裁罰。
另法務部廉政署為使授權服務極大化,將自112年9月起擴大授權服務範圍至非定期申報人,鼓勵機關內申報人善加利用授權機制,透過該制度的「便利性」及「正確性」,降低自行查調財產錯誤率,避免因疏忽或不瞭解而受裁罰,損及自身權益。
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已修正施行多年,為使各單位業務承辦更加瞭解相關利益衝突規範,有效落實迴避程序,本次講習同時邀請監察院葉星輝專員為同仁授課,葉專員現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宣導講師,具有多年查處利益衝突迴避案件經歷,有豐富的實務及教學經驗,透過大量案例深入淺出條理解析,破解見樹不見林的複雜法令規定。
南養工分局分局長楊熾宗表示,每年的定期財產申報於公應揭露公職人員財產狀況,以實踐國家落實陽光法案的目標,於私亦可檢視自身財產情形,是一項達成零貪腐、廉能國家至關重要的制度,另外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亦為促進政治廉能、國家進步的必要方法之一,二者皆是不可或缺的廉能基石。
本次講習期望能藉由講座豐富的實務經驗及專業解說,協助同仁依法詳實申報財產並能在執行採購職務時遵守相關利益衝突迴避規範,讓同仁掌握相關法規實務脈動,俾利未來執行相關業務遵循,避免誤觸法令,共同建立透明廉能政府之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