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5

《第十一屆微電影「創+作」支援計劃(音樂篇)》配對會及啓動禮匯聚本地優秀廣告及音樂創作人才

《第十一屆微電影「創+作」支援計劃(音樂篇)》配對會及啓動禮匯聚本地優秀廣告及音樂創作人才

促進香港創意產業更豐富多元

香港2023年9月19日 /美通社/ — 由香港互動市務商會(下稱「主辦機構」)舉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意香港」為主要贊助機構的《微電影「創+作」支援計劃(音樂篇)》(下稱「支援計劃」),今年踏入第十一屆。繼往開來,今屆支援計劃繼續匯聚本地優秀廣告及音樂創作人才,為香港音樂、影音製作、數碼廣告及微電影製作等多個界別,培養更多導演、編劇人才,同時鼓勵更多歌手參與幕前演出,積極推動香港創意產業朝著更豐富多元的方向發展。

支援計劃自2013年推出以來,一直深受香港數碼廣告界及音樂界好評。過去十年,支援計劃成功為香港音樂業、數碼廣告業及影音製作業培養了許多優秀的導演、編劇人才,他們藉著出色的作品衝出香港,贏得多個獎項,成績有目共睹。同時亦吸引更多境內外來自不同行業的客戶注意,為本地創意產業製造更多商機。

主辦機構假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第十一屆微電影「創+作」支援計劃(音樂篇)》配對會及啓動禮(下稱「啓動禮」),並邀請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意香港」署理總監 曹黎淑霞女士為主禮嘉賓。她聯同香港互動市務商會會長方保先生生及IFPI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總裁馮添枝先生 BBS為今屆支援計劃揭開序幕。

「創意香港」署理總監 曹黎淑霞女士在啓動禮上恭喜入選的數碼廣告公司、導演及歌手,同時感謝香港互動市務商會再次舉辦支援計劃,以及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各位評審委員與指導專家對支援計劃的支持。

第十一屆支援計劃繼續設有資助組別一(初創企業組)及資助組別二(專業組)。其中入選資助組別一(初創企業組)的22間本地初創作告製作企業及其導演與22組本地歌手/組合/樂隊(下稱「歌手」)在啓動禮上,以抽籤形式進行配對,讓他們組成共22個製作團隊,合作製作原創微電影。至於入選資助組別二(專業組)的十個製作團隊,則由本地小型廣告製作企業、導演、編劇及歌手自行組隊而成,他們亦於今天的啓動禮上首次一同亮相。

為了更好地支援各製作團隊,今屆支援計劃提供的資助再次加碼。其中資助組別一(初創企業組)為入選本地初創廣告製作企業提供每間最高港幣130,000元的製作資金,讓他們與所配對的本地歌手合作,各製作一部片長四至八分鐘具故事性的原創微電影;而入選資助組別二(專業組)的小型廣告製作企業,每間可獲得最高港幣240,000元的資助,與自行組隊的本地歌手合作,各製作一部片長12至16分鐘具故事性的原創微電影作品。此外,所有參與的製作團隊均會獲安排參加由專家導師指導的微電影製作培訓課程,全方位的培訓內容涵蓋編劇、導演、製作及後期製作等範疇,務求令每部在支援計劃下所製作的微電影更精益求精。

除了提供全方位的培訓外,支援計劃更會在不同宣傳渠道上向業界及公眾推廣今屆的32部原創微電影作品,這些渠道包括香港國際影視展2024、本地電視台、社交平台,以及支援計劃網站等。

為表揚在支援計劃下製作的優秀微電影,今屆支援計劃亦繼續設有多項大獎,包括「最佳微電影製作大獎」、「最佳微電影男主角」及「最佳微電影女主角」(各設有金、銀、銅獎)、「最佳微電影編劇獎」、「最佳微電影攝影獎」、「最佳微電影美術指導獎」,以及由公眾投票選出的「最受歡迎微電影獎」。當中表現傑出的作品或參與團隊更會獲大會推薦參加與微電影或短片相關的國際比賽,以進一步提高他們的曝光率,藉此為團隊增加更多工作機會。

支援計劃自2013年推出以來,致力培育本地新晉及小型廣告製作企業掌握微電影製作技術,並為他們成功建立平台及提供機會,一直深受香港數碼廣告界及音樂界好評。歷屆支援計劃為本地創意產業發掘了多名新晉導演,以及撮合了不少廣告製作團隊及歌手作進一步合作,甚至為參與團隊後續帶來少工作機會,例如部分製作團隊憑藉他們在支援計劃下所製作的原創微電影,得到境內外不同行業客戶的賞識,獲邀參與其他廣告、電視、電影創作等。而參與歌手亦透過提供歌曲及參與有關微電影的演出,提升自身及歌曲的知名度,有助他們增加宣傳及幕前演出機會。

以下為獲選參與今屆支援計劃的廣告製作企業、導演及歌手名單:

資助組別一(初創企業組)

此組別為22間成立不多於六年的本地初創廣告製作企業及其一名擁有不多於六年導演經驗的本地導演而設,每間企業及其新晉導演可獲最高港幣130,000元的資助作為製作資金,讓他們與所配對的本地歌手合作,製作一部片長四至八分鐘具故事性的原創微電影。獲選參與此組別的本地歌手經由抽籤方式,與同組的入選廣告製作企業及導演組成製作團隊。

入選資助組別一(初創企業組)的廣告製作企業及歌手配對組合名單如下

(以廣告製作企業的英文名稱排序)

廣告製作公司及導演名稱

本地歌手及所屬公司名稱

1

3N4 PRODUCTION

導演:陳逸靜

歐信希

公司:風行唱片有限公司

2

平衡點影像工作室有限公司

導演:梁樹滿

謝雅兒

公司:Funtrack Music Limited

3

Birudoowop

導演:曾柏健

趙展彤

公司:自娛樂

4

CASTROOM

導演:Ben Sum

子飛魚

公司:子飛魚工作室有限公司

5

新思維影像製作室

導演:駱子康

廖嘉敏 Ashia

公司:Lava Music Entertainment

6

Feature Lab Limited

導演:司徒嘉詠

鄒旻諾

公司:心伝音樂

7

放飯有限公司

導演:尹子香

匿名事件

公司:Brahma Music Limited

8

及時行樂推廣有限公司

導演:尹書然

龔柯允

公司:天盟娛樂有限公司

9

KIND OF CREATIVE

導演:徐璋霖

符家浚

公司:稻稈唱片有限公司

10

La Narration

導演:李卓風

施匡翹

公司:臻世娛樂有限公司

11

Little House

導演:曾旭熙

陳浩

公司:SEEAHOLE Limited

12

Monochrome Studios

導演:莊文迪

侯慧寧

公司:Action Workshop Limited

13

Mottainai Production

導演:梁景宏

FIESTER

公司:Cradle Creative

14

New Journey Media Limited

導演:黃偉健

駱胤鳴

公司:酷逼娛樂

15

Once Upon A Time Productions Limited

導演:陸凱德

瑪姬

公司:環星音樂國際有限公司

16

一點一製作工作室

導演:陳麗柔

李雯希 SimonGirl

公司:拓佰創作

17

一頁無限

導演:陳家雯

蘇利斯俱樂部

公司:GLOBAL PRIDE ENTERTAINMENT (ASIA) LIMITED

18

POCO A POCO Production

導演:胡文釗

蘇家欣

公司:尚品娛樂有限公司

19

初夏即事創作

導演:李家韡

錢昭穎

公司:環星音樂國際有限公司

20

Timeless Picture Company

導演:周文傑

安哲逸

公司:三大文化有限公司

21

飛爬想像工作室出

導演:衛思翰

神奇膠

公司:三大文化有限公司

22

潮夕影像製作室

導演:關月英

Cassette

公司: IM Production Co.

資助組別二(專業組)

此組別為十間成立不多於12年的本地小型廣告製作企業及其一名擁有不多於12年導演經驗的本地導演、編劇,以及自行組隊的本地歌手而設,每間企業及其導演可獲最高港幣240,000元的資助作為製作資金,與歌手合作製作一部片長12至16分鐘具故事性的原創微電影。

入選資助組別二(專業組)的十個製作團隊名單如下

(以廣告製作企業的英文名稱排序)

廣告製作企業名稱

導演

本地歌手/組合/樂隊

手所屬公司名稱

1.

回歸電影有限公司

劉芝藩

張蔓姿

華納唱片有限公司

2.

夏花映畫製作有限公司

旨呈 / 廖嘉俊

享樂團

浪潮音樂室

3.

Invisible Lab (Ilab)

黃業龍

The Boogie Playboys

都營制作有限公司

4.

Ktourfantasy Production House

吳詠琪

黃淑蔓

寰亞唱片有限公司

5.

非末傳播有限公司

白瑋琪

CY 陳宗澤

One Cool ChillGood Limited

6.

流行影像研究社

謝熹朗

盧祝君

夕日音生有限公司

7.

Plate Creations Limited

曾慶宏 / 周雋曦

力臻

Kingdom C Production Ltd.

8.

THE BARDS LIMITED

施科奇

劉浩龍

生意兄龍工作室

9.

微醺創作

姜秉文

姜麗文

Haute Sauss Music

10.

一劇之本有限公司

戚摯榆

Canband

RECH PRODUCTION

在今天的啓動禮後,各入選製作團隊將投入微電影創作中。有關微電影將於2024年3月舉行的首映禮及香港國際影視展2024上,與業界及觀眾見面。

有關支援計劃的詳情,歡迎瀏覽支援計劃的網站http://www.microfilm-music.hk

主辦機構:             香港互動市務商會
主要贊助機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意香港」

免責聲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僅為本項目提供資助,除此之外並無參與項目。在本刊物/活動內(或由項目小組成員)表達的任何意見、研究成果、結論或建議,均不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創意香港、創意智優計劃秘書處或創意智優計劃審核委員會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