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說明 配合食藥署進口蛋品標示稽查情形
【記者戴英薇/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表示,於9月11日會同衛福部食藥署至台農蛋品有限公司屏東九如洗選場查察巴西進口蛋品標示,該批產品外包裝標示,業者以洗選日期加1個月為有效日期 (標示製造日期2023年9月6日、有效日期2023年10月5日),與提供之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許可通知有效日期2023年9月24日資訊不相符,涉及標示不實,但仍在有效期限內,非屬逾期蛋品。
衛生局說明,基於源頭管理,業於9月12日將全案相關調查事證,移請台農蛋品有限公司所在地之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處辦,進口蛋品涉及標示不實部分,由該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暨同法45條規定,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52條規定令業者限期回收該批蛋品。
台農蛋品有限公司已通知全聯回收該批標示錯誤蛋品,目前全聯通路已全數下架。衛生局後續將視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查察需要及食藥署指示,提供必要之行政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