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部署、嚴格監督 海委會與原能會等機關掌握日本氚水排放動態
▼(112)年度共同執行採樣檢驗分析二十幾萬件,期間檢測結果皆無輻射異常。(圖/海洋委員會)
【記者范家豪/高雄報導】 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含氚廢水於8月24日中午開始排放入海。海洋委員會表示,我國政府早於109年超前部署,掌握相關海洋環境及生物資訊,嚴格監督其動向,請國人能夠放心。
海委會說明,我國政府為妥善因應日本福島含氚廢水的排放作業,自109年已超前部署,由輻射專業機關原能會與海委會(科技文教處、海巡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海洋保育署)、衛福部、農業部等機關組成跨部會合作平台,擴大我國相關海水、漁產、日本進口食品、環境生態樣品之採樣檢測。截至今(112)年度共同執行採樣檢驗分析二十幾萬件,期間檢測結果皆無輻射異常。
海委會進一步指出,為掌握瞭解日本排放水相關處置情形,我國自111年至今(112)年3度籌組專家觀察團赴日,針對日方核廢水的處理程序、排放擴散模擬評估、排放水核種檢測分析、環境監測取樣分析作業、漁貨物檢測機制與技術、異常狀況應變程序等各層面科學角度,確實評估日方排放相關作業之安全。海委會參與第三次赴日(今年6月12日至17日)觀察,更實地赴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廠實地觀察排放相關設施與作業的整備狀況,觀察結果與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 評估結果一致。
經觀察團實地瞭解,日本福島所排放之含氚廢水是經「多核種去除設備(ALPS)」處理過後,氚以外各核種濃度,皆已低於日本核電廠排放安全限值,氚濃度則低於1,500貝克/升(Bq/L),遠低於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國際飲用水氚安全標準10,000 Bq/L。我國政府為確保為民眾健康安全,更以世界衛生組織標準的十分之一(1,000 Bq/L)為預警把關基準。
針對日本福島含氚廢水排放作業,我國政府已跨部會合作,回歸專業監督,持續以「依據科學專業監測評估」、「參照國際安全標準嚴格監測」,以及「為國人安全與健康把關」等3項原則,執行掌握源頭資訊、強化海域與海產輻射監測、建立海洋擴散評估模式與建置資訊公開平台(網址:https://tworis.aec.gov.tw/)等4項配套措施,秉持科學專業為民眾輻射安全把關,以因應未來日本「ALPS處理水」排放作業,維護國人健康與我國周圍海域輻射安全。
一、從2020年起,檢測無異常,是指包括8/24開始排放核廢水至今嗎?抽樣範圍?請詳細告知截止日期及採樣區域。
由原能會統籌「台灣海域環境輻射 監測計畫」,各部會協助檢測工作,檢驗自106年至今年持續進行,相關檢驗結果均於「放射性物質海域擴散海洋資訊平台」公開。 https:// tworis.aec.gov.tw
採樣地點詳細資訊可以參閱https://tworis.aec.gov.tw/SeaWaterMonitor
二、海委會今年六月曾派員去福島電廠勘查,請公布照片。
關於因應福島第一核電廠ALPS處理水之專家觀察團報告已公開於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 https://report.nat.gov.tw/ReportFront/ReportDetail/detail?sysId=C11200719
報告第25頁等有處理設施等相關照片。
三、 8/24開始排放核廢水至今,輻射值有無異常?
8/24排放後,政府跨部會平台持續辦理取樣,樣品返台送原能會檢驗後,就會公開於「放射性物質海域擴散海洋資訊平台」供各界掌握了解。
四、除了(氚)之外, 對於其他的放射性物質是否也有檢測?
依據「放射性物質海域擴散海洋資訊平台」資訊,監測核種:以多核種去除設備(ALPS)無法去除的「氚」核種,與輻射監測的第一指標「銫」核種為主。
「台灣海陸域環境輻射調查計畫 111 年度執行報告」第25頁起有相關檢測結果,因為各魚種採樣地點可能略有差異,詳細可參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