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消保官要求業者退費 提醒消費者注意自身權益
【記者戴英薇/屏東報導】 屏東市沃豐達運動中心於本月3日無預警宣布因經營權爭議停課,並積欠教師薪資,屏東縣政府迄今受理31件消費申訴案,但業者仍在網路公告9月重新開課,消保官已會同體育發展中心展開行政調查,要求業者務必於8月31日前退還會員費用,在退費未完成及支付欠薪前不得招攬銷售課程,也提醒消費者購買健身會員及課程注意自身權益。
屏東縣政府消保官吳清宜指出,近年健身風氣盛行,屏東縣合法登記健身房總數達42家,半數以上為小型個人工作室,今年7月體育發展中心剛進行健身中心教練、服務及運動場館聯合稽查,個人小型教練工作室多未使用定型化契約,亦未辦理履約保證,體育發展中心已請業者限期改善。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購買健身會員、教練課程前請詳閱定型化契約,建議勿大量購買課程,消費金額超過新台幣5000元,業者需提供銀行履約保證,並優先以第3方支付(信用卡)方式給付,遇有爭議得儘速向發卡行提出爭議帳款。倘無法申請信用卡爭議款或當初以現金付款者,可選擇司法途徑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或向縣府聲請消費爭議調解,若能達成和解,調解書於送法院核定後與法院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惟是否能獲得足額退款須視業者有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
沃豐達運動中心開設於屏東火車站民族夜市附近,於111年7月設立,僅營運1年即出現經營不善情況。消保官於8月7日接獲消費申訴案件,立即會同體育發展中心到場瞭解,現場確無教師授課,請業者於8月14日至縣府進行說明營運狀況、財務、會員收退費、教師薪資等問題。
但消保官後續調查發現,該業者近日在網頁公告僅受理現場退費,在未退費前仍廣告9月1日重新開課,8月24日再次會同體育發展中心及派出所員警前往查核上課證及處理情況。經查購買課程人數計143名,目前向業者登記申請退費74名,尚有69名消費者未提出申請,該業者並未設刷卡機無接受信用卡刷卡服務,均收取現金或轉帳,僅1件以資融貸款方式付費。另有2名教師表示尚未收到7月薪資,消保官已請他們向縣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提出勞資爭議調解。
消保官表示,查該企業社負責人等108年曾在本縣開設私立光復社區長照機構,惟因訴訟爭議案件甚多,故未能取得特約無法營運。已當場要求負責人25日至縣府進行退費清償說明,在未完成退費作業及支付欠薪前勿招攬銷售課程。
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爭議,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將提供消費諮詢及協助申訴,以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