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檢與屏東分署合辦 108年第2次聯合拍賣會
【記者何勁陞/屏東報導】 屏東地方檢察署為落實法務部所宣示之加強偵查中查扣被告犯罪所得及實施扣押物變價拍賣程序俾利執行追討被告犯罪所得,完全剝奪犯罪資產等政策,特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下稱屏東分署)於108年7月9日上午10時,在屏東地方檢察署停車場旁舉辦屏東地區108年度第二次聯合拍賣會,屏東地方檢察署查扣之重達53噸的「鮪釣船」以新台幣(下同)76萬元賣出,屏東分署查扣變賣之物品,共計售出2萬7,800元,二者總計售得78萬7800元。
本次拍賣會由屏東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莊玲如召集檢察事務官、行政單位同仁,及會同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行政執行官組成聯合拍賣小組共同規劃,並由本署主任檢察官莊玲如及屏東分署行政執行官黃姿穎擔任拍賣官共同主持聯合拍賣會。本署於聯合拍賣會中拍賣標的最受矚目者為查扣供被告作為犯罪工具使用之慶滿城號鮪釣船(CT4-002471號),總噸位為52.13噸,本署所定底價為70萬元,最後以76萬元售出,拍定人另需清償東港區漁會貸款金額約300萬9101元及負擔鑑定費用8500元。
屏東分署所展示的「紫水晶洞,木製彌勒佛、機車」,引起現場民眾的熱烈迴響、踴躍競標,最後順利拍定;現場同時另推出不用喊價競標的「真柏、赤柏」等變賣盆裁,因物美價廉,獲現場民眾喜愛搶購,屏東分署共計售得2萬7800元,本署與屏東分署在今日聯合拍賣會,共計為國庫入帳78萬7,800元。
為有效貫徹並落實法務部所宣示加強偵查中完全剝奪行為人犯罪資產之政策,以彰顯公平正義,並達到維護扣案物價值,兼具保障當事人與國庫權益之目的,本署將持續舉辦偵查中扣押物變價拍賣會,有效促進被告、被害人及國庫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