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4

112年6月30日後取得汽車駕照不得駕駛輕型機車

112年6月30日後取得汽車駕照不得駕駛輕型機車

港灣新聞網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以往不少民眾常以輕型機車代步,領有汽車駕照就不用再考照,直接可騎乘掛綠牌50cc輕型機車,有鑑於國內道路交通複雜,駕駛汽車跟騎乘機車確實有不同的技巧,112年5月3日修正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第5款規定,自112年6月30日後取得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小型車駕駛執照者,不得駕駛輕型機車,6月30日以後取得汽車駕照的新手駕駛請特別注意遵守新規定。

高雄市區監理所進一步說明,如何參加機車駕駛執照考試,首先須至「監理服務網」進行考試預約報名,報名前須完成危險感知測驗,通過測驗後始可預約考試時間及地點,考試前必須參加120分鐘的安全講習,才可參加筆試及路試,或可至機車駕訓班參與完整的安全駕駛觀念及技術訓練,訓練期滿後直接參加機車考照,民眾參加機車駕訓班於112年11月30日前成功考取機車駕照者,交通部則補助每人1,300元的訓練費用。

高雄市區監理所關心所有駕駛人,安全的用路環境需要有正確的交安觀念,才可保障所有用路人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