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盡海洋國家責任 海巡啟動第二航次公海巡護
港灣新聞網
聯合國會員國於2023年6月19日通過公海生物保護條約,以保護海洋生物的多樣性。海巡署加強公海漁業巡護任務,為保障漁權及貫徹責任漁業制,派遣艦隊分署直屬船隊「巡護九號」執行112年度首航次公海漁業巡護任務。「巡護八號」於15日啟航,執行第2航次公海巡護,預計於9月12日返臺,全程共計60天。
海洋委員會管碧玲主任委員、海巡署周美伍署長及艦隊分署廖德成分署長,特別於出航前至「巡護八號」給出勤同仁加油打氣、激勵工作士氣及提示任務重點,並叮囑注意人船安全,以行動善盡國際責任,維護海洋資源永續利用,圓滿完成公海巡護任務。
「漁船在那裡,海巡署船艦就在那裡」是海巡署服務漁民、保護漁船的指導方針,不僅是在台灣周邊海域,遠至太平洋海域也可見到海巡署巡護船的身影。我國係世界六大遠洋漁業國之一,早已與美國、紐西蘭、庫克群島、法國、澳洲及日本等國建立公海相互登檢機制,積極參與國際漁業合作執法,使世界看見台灣在參與國際保護海洋資源的努力。
海巡署表示,公海巡護不僅代表我國強化國際參與,善盡國際社會責任,落實公海漁業資源養護管理,也是藉此機會慰問多年在外作業的臺灣遠洋漁船,轉達國人的關懷溫情。海巡署將持續與漁業署保持密切聯繫,掌握我國遠洋漁船作業動態,並視海域情勢發展及漁船作業情形,彈性調整巡護範圍,確保公海作業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