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4

屏東戶政跨機關通報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服務報您知

屏東戶政跨機關通報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服務報您知

 

港灣新聞網

為簡化民眾來往奔波,透過戶政機關可辦理多項一站式通報服務,民眾至屏東縣所屬戶政單位辦理戶籍遷入時,除可協助通報地價稅、房屋稅等通訊地址變更外,如果您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辦理戶籍遷入,還可辦理通報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服務,讓您免再至財稅局或所屬三分局即可直接辦理!

特別提醒您!戶政單位提供跨機關通報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部分,財稅局僅受理「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案件。土地所有權人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可向戶政機關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由戶政機關直接通報財稅局,經核准後即可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免去民眾來往奔波以提升便民服務;如非土地所有權人(例如:配偶、父母或子女)遷入,則無法適用該項服務措施,仍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如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1工作日)前持建物相關證明文件至財稅局填具申請書,或利用財稅局官網(網址:https://www.pttb.gov.tw)線上申辦,經核准後當年方可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逾期申請則自次年起才能適用。

財稅局進一步提醒,民眾至戶政單位辦理稅務相關服務,務必再次確認申辦項目是否正確,如您已透過戶政機關通報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卻遲未收到核准公文,請撥打以下電話洽詢,財稅局總局:08-7338086轉611~618、潮州分局:08-7882477轉111~114、東港分局:08-8354780轉103~105、恆春分局:08-8895255轉1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