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1

「小琉球聯盟」臉書投稿有民眾觸摸海龜 第五岸巡隊說明

▼衫福安檢所李俊興所長。(圖/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提供)

【記者何勁陞/東港報導】 第五岸巡隊小琉球安檢所於6月10日晚間10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於當日下午於花瓶岩附近海域發現潛水遊客觸摸海龜情形。」並由報案民眾提供一段所錄影片,經海巡人員循線查訪周遭商家及監視器畫面,尚在釐清影片中人員身分,如尋獲並查明屬實,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呼籲,從事水上活動時,面對野生動物應把握三不原則「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違者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可撥打海巡署「118」專線進行檢舉,以共同守護臺灣珍貴的海洋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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